我院2024级新生入学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经各分院审查确认,在2024级新生中有120人未请假且未报到,6人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八条之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现将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以及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相关学生入学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7天)
联系电话:0579-85905555
联系人:黄老师、胡老师
学生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