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技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2008-12-15浏览次数:14

 

一、个人请假、销假

1.请假:

学院领导出差,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教师个人如有事外出需要离开杭州,必须从学院网站上下载《现代科技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个人用)》(见附件1),由本人填写并交所在系(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批准后,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坐班人员请假半天以内,应口头向所在系(部、室)负责人准假,超过半天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产)病假,须凭医院相关证明,由本人填写《现代科技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个人用)》,并交所在系(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批准后,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2  销假、补假

教职工外出回来,应及时到学院办公室销假;

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先履行口头请假,回来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二、集体请假

凡学院召开各类会议或举办活动时,如遇课时安排冲突,由老师自行将具体上课时间报各系、部教务员,教务员在核实情况后统一填写《现代科技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部门用)》,集中办理请假手续(见附件2),经系、部主任签字批准后,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会议或活动要求

1.凡学院或系(部、室)召开的教职工会议及组织的各项活动,各位教职工务必参加。会议或活动前在《现代科技学院签到表》上签名,学院办公室根据出席情况汇总统计后备案,年终纳入教师工作业绩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迟到者,扣款2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扣款30元;请事假者,扣款50元;请病假者,在办理手续时须附上医院证明;无故缺席者,扣款100元。

2.全校性会议或活动参照以上条款处理。

 

四、备注

1.所有请假人员都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2.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