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计量大学第一届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16

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中国计量大学第一届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计量大学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中量大〔2017〕1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中国计量大学第一届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计量大学卓越教学奖,包括“卓越教学名师奖”、“卓越教学名师提名奖”和“青年教学优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中“卓越教学名师奖”不超过2名,“提名奖”不超过4名,“青年教学优秀奖”不超过8名。

学院限额推荐推荐1名卓越教学奖名师奖(含提名奖)候选人、1名青年教学优秀奖候选人。

   二、评选范围

   (一)“卓越教学奖”评选面向在我校教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就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学校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同等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已获得卓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重复参评;卓越教学名师提名奖获得者可再申报卓越教学名师奖,不可重复申报提名奖。

   (三)已获得青年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三年内不能再次参评青年教学优秀奖。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使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无学术不端相关行为。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且近三年每学期学评教分数均位于所在教学单位的前30%。

   3.卓越教学名师奖及提名奖候选人最近十年在我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有6次(含)以上为优秀(或A级);青年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最近五年在我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有4次(含)以上为优秀(或A级)。

   4.潜心教书育人,深受师生好评和喜爱,在学院组织的师生推荐中均获得80%以上的推荐率(注:学院全体教师及候选人授课教学班级全体在校生均需参加推荐投票)。

   (二)“卓越教学名师奖”其他必要条件

   1.从事教学工作15年(含)以上且在本校工作10年(含)以上的教师。

   2.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年均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实际授课学时,不含折算)。

   3.潜心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优异,在全校乃至国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

   4.精心指导、培养团队,在帮助团队其他教师教学职业发展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青年教学优秀奖”其他必要条件

   1.在本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5年(含)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专任教师。

   2.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年均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实际授课学时,不含折算)。

   3.潜心教学,特色明显,教学效果良好,获得师生好评。

   四、评选时间与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11月6日前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1月1日(下周三)下班前将纸质件、电子件、纸质支撑材料交师资办(东区行政楼310-1)。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经评审、公示后确定学院卓越教学奖名师奖(含提名奖)候选人和青年教学优秀奖候选人。

   (二)候选人遴选(11月27日前)。卓越教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遴选有效候选人(其中“卓越教学名师奖”和“卓越教学名师提名奖”有效候选人的名额不超过10名,“青年教学优秀奖”有效候选人的名额不超过14名),并将候选人材料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网络评选(12月20日前)。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有效候选人申报材料,并由广大师生及校友进行网络投票。严禁各种刷票行为。

   (四)会议评审(1月初)。学校组织召开卓越教学奖评选委员会会议,评审会通过阅读候选人申报材料,听取候选人本人陈述,进行实名投票。

   (五)1月中旬,完成评选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报校党委会审定。 学校发文公布获奖者名单。

   五、表彰奖励

   (一)“卓越教学名师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人,“卓越教学名师提名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人,“青年教学优秀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人。

   (二)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

   1.参评卓越教学奖的教师应积极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及时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教学成果。

   2.申报成果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卓越教学名师奖(提名奖)申报表

      2.中国计量大学青年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师资办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