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做好年度科研业绩点和科技奖励核算工作,现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成果统计范围为我校教职员工完成且“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完成单位的论文、著作、职务知识产权、标准规范及科研获奖等成果。学校多位教师完成的同一项成果,由排名最前者进行申报,同一成果不重复统计。
(二)成果统计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的10月31日,其中:要求科技成果奖已正式获批,以奖状时间为节点;职务知识产权已正式授权,以正式授权时间为节点;学术论文已正式发表,以正式发表时间为节点(无法确认发表时间的在线论文以检索证明中标注的出版时间为准);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以出版时间为节点;标准规程已正式发布,以正式发布时间为节点;咨询报告已正式被肯定性批示或采用,以批示采纳时间为节点。
(三)以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发明人完成的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等请另行参照教务处统计要求,不在本通知核算范围。
二、统计成果材料提交要求
各类成果材料按如下要求提交:
(一)学术论文
1.国内期刊学术论文:须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提供含有期刊或论文集ISSN、CN、ISBN期刊号或书号信息的封面、封底、目录、出版时间页与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一级、人文社权威等高水平期刊论文同时提供原件1份(审核后退还)。
2.三大检索收录论文:须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以检索报告为依据),除论文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检索收录证明复印件1份,请自行在中国计量大学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等开具,科技处不作统一检索(检索证明的主要信息可参见附件2);SCI分区信息根据“中国科学院情报所”数据库查询结果为准。
3.SCI/SSCI他引:本年度统计范围为以“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以检索报告为依据)在2013年度发表的SCI/SSCI论文于2014-2016年被SCI/SSCI他引次数。科技处已提前完成他引的检索,后续会上网公布核对。
(二)学术著作
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作者单位的各类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2本,以及论文与学术著作相关度说明。
(三)职务知识产权
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发明权人的各类职务知识产权,需提供证书原件及证书页、专利信息页复印件各1份。
(四)成果获奖
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完成单位的各类成果获奖,需提供证书原件及相关文件。
(五)标准、规程和规范
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起草单位的标准、规程和规范,需提供标准文件原件。
(六)应用对策性研究
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完成的咨询报告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等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的,需提供批示及采纳应用证明。
(七)科技创新平台
以“中国计量学院/大学”为承担或合作单位获批立项的科技创新平台,需提供相关获批立项文件。
三、统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 教师将个人科研成果信息录入系统,并上传成果PDF扫描件,纸制材料于11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给学院(上交地点:东区行政楼310-1);
2. 学院根据成果要求对教师上交的成果材料和科研信息管理平台中对应的成果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成果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表参见附件2)于11月15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3. 科技处将于12月1日对初审后的各类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最终审核。
现代科技学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