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在崇德楼507会议室召开。院党委副书记、学生申诉委员会主任吴海江、党政办、学生处、教务处、后勤与综合保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姚莉主持。
会议就近期学生关心的问题及回复解决的过程,各二级学院分别做了汇报,并共同学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吴海江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诉处理工作,做到维护学生利益、服务于学生的同时,确保学院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坚持以生为本、尊重维护学生权利的核心理念,更加高度重视学生权益保障,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要充分听取意见,反复进行沟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