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691

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国创)、校级(校创)两个级别,本次项目申报为校创项目后期由本部根据校创项目排名产生入围国创申报项目名单。
  原则上,明年的国创项目在今年立项的校创项目中产生。
二、项目类别、类型
  国创项目类别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范围详见附件2,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项目费的2倍。校创项目不分类别
  项目类型分为: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分为程序设计类、人文创新实践类、实物制作类。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申报团队,每个团队不超过8人。每位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团队,原则上,项目结题前不允许更换成员。
  (二)项目须有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优先考虑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建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需注明是否有未结题项目
  (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国创为2年,校创为1年。研究时间达1年时,国创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
  (四)项目是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前期培育基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项目;
         2、往届已立项的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
         3、已获批立项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的项目

   4、参与指导老师有2项未结题项目

四、项目结题要求

(一)国创项目
  申报结题的项目,除完成项目申报书的任务之外,须完成下列成果中前2项以及3-5中的任意1项:
        1、创新训练项目需完成一份研究报告;创业训练项目需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需完成公司注册,并编制产品说明书和财务报告;
        2、参加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互联网+”竞赛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注册等;
        5、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可在中国期刊网或SCI/EI/SSCI等国际期刊检索的论文,并在论文中注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二)校创项目
  参照《中国计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标准》(附件3)。
五、项目申报具体安排
  (一)申报名额
  根据学生规模、学科特点、互联网+大赛成绩及往年项目结题完成情况我院校创申报个数为25个。

 (二)经费
  校创项目程序设计类和人文创新实践类600元/项,实物制作类、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1000元/项;
  国创项目按照立项(5000元)、中期检查(3000元)、结题(2000元)三次拨款,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为一般项目的2倍。
  项目经费原则上在项目结题后6个月内使用完,之后将对项目经费进行清理回收。
  (三)材料递交
      二级学院必须在6224点前,至少提交3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一式1份、项目信息表(附件5)一式1份发送到277945965@qq.com纸质版申报书于6月5日17点前提交崇德楼101办公室。
  申报书统一以“项目类别(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名称”作为文档名。

 

  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30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指南.doc

附件3:中国计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标准_148985.doc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